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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十四巡察组专项巡察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5-27

市委第十四巡察组专项巡察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四巡察组进驻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开展为期20天的专项巡察。5月25日,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巡察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市委第十四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传达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通报了本轮巡察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会上,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委第十四巡察组组长谢玉海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十四巡察组组长闫乐毅作动员讲话。会议由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陈淑文主持。3家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全体同志,被巡察单位全体班子成员,其他科级干部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区纪工委、巡察办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谢玉海强调,在全国上下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之际,市委决定开展专项巡察,是审时度势、通盘考量做出的决定。各被巡察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专项巡察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上来,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通过高质量巡察监督,推动解决一批顽瘴痼疾,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破除一批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闫乐毅指出,本次巡察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有效推动解决问题,着力增强巡察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本次巡察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采取“12+N”等多种工作方式,确保巡察工作高质量完成。

陈淑文表示,这次市委巡察既是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更是对被巡察单位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必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中心工作再上新台阶。新乡高新区将以最强的党性和政治担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化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巡视纪律,自觉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干、以巡促治,努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过硬成效,向市委和全区干部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巡察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至6月14日。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察期间设立以下信访渠道:举报电话:1783734905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短信接收:17837349056;电子信箱:xxxcjb14@126.com;邮 政 信 箱:新乡市新飞大道1789号高新区火炬园职工餐厅客房部(市委第十四巡察组),邮政编码:453000。以上四种信访渠道将在6月12日18:00全部关闭,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第十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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