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新乡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务信息。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务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做其他处理。

  1、公开范围: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将逐步向社会公布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获取申请的,办公室应予提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目录以外政务信息的,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2、受理机构: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机构。

  办公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南段火炬园综合楼中区302室。(申请表看附件)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73-3539900。

  传真号码:0373-3539905。

  电子信箱:xxkfqxx@163.com。

  3、申请的提出:向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的,应填写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 《申请表》)。《申请表》请自行在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对所需公开内容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能提供相关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的,应写明相关文件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务内容载体的提示。

  (1)当面申请。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机构处,亲自提交书面申请或登记查阅。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务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 “政务公开申请”的字样。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新乡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网站上下载填写电子版 “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xxkfqxx#163.com)。

  4、申请处理: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申请表》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提供相关政务信息;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工作机构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请,及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新乡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附件下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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