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新乡市再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为全面展示文明城市创建丰硕成果,示范带动各地推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近日,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其中,河南有12个城市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中,河南省占11个,许昌市在复查测评中成绩排名靠前,获通报表扬。
据悉,2020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同时,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查、省级审核、中央把关、组织测评等复查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成绩,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河南省)如下:
一、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12个)
地级市(5个):河南省焦作市、河南省漯河市、河南省南阳市、河南省信阳市、河南省商丘市。
县级市和县(7个):河南省林州市、河南省新安县、河南省平舆县、河南省柘城县、河南省汝州市、河南省兰考县、河南省新县。
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11个)
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1个):河南省郑州市。
地级市(5个):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濮阳市、河南省驻马店市、河南省洛阳市、河南省新乡市。
县级市和县(5个):河南省巩义市、河南省永城市、河南省长垣市、河南省济源市、河南省西峡县。
三、对复查测评成绩排名靠前的33个全国文明城市(区)通报表扬(1个)
地级市(1个):河南省许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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