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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 关于做好第二批首席服务员派驻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新开营〔2023〕2 

 

各有关部门,关堤乡、振中街道,有关驻区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3年新乡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按照市营商办《关于做好第二批首席服务员派驻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惠企纾困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二批首席服务员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4月—2024年3月

二、服务范围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及中小微企业,实行全员选派全覆盖。

、首席服务员的工作职责

首席服务员按照“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原则,当好“五大员”,做到“五到位”,即当好惠企政策宣传员、企业发展调研员、企业涉政事务协调员、行政执法监测员、营商环境监督员,做到惠企政策宣传到位、企业问题收集到位、问题跟踪解决到位、指导企业党建到位、监督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了解所服务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协调办理涉政事务。

(一)宣传惠企政策,推动工作落实

积极宣讲国家、省、市近年来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全面提

升惠企政策的知晓率,指导企业学好、用足、用活政策,让所服务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进一步增强所服务企业的获得感。

(二)立足本职,做好服务

及时了解所服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剖析原因、研究对策。在企业项目申报或手续办理过程中,可以代办的,全程代办;不能代办的,要会同企业人员跟踪办理。对制约企业发展的融资、人才、技术等难题,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立即协调解决;需要部门间协调的事项,要及时报部门责任领导或管委会分管领导,按照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重点督办的原则予以协调解决。

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加快创新引领、培育企业综合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的思路,查找行业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深层次分析原因,对有关政策落实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的具体对策,为推动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有关要求

(一)强化派出部门职责。派出部门要坚持“干部冲在前、部门做后盾”的原则,全力以赴当好首席服务员的坚强后盾。各部门要定期研究帮扶企业工作,打通服务企业发展“最后一公里”,确保联系企业得实效,帮扶干部受锻炼。

(二)严明各项工作纪律。首席服务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担任所服务企业的具体职务,不得以任何名义领取企业的工资、福利、奖金等财物,不得在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对企业发展决策事项,不参与、不干预、不指手画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三)积极探索创造经验。区经济发展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要为首席服务员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提供惠企政策汇编等工作资料。在首席服务员制度执行过程中,要积极创新,敢于探索,勇于实践,创造经验,有关的经验做法、意见建议要及时报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以便坚持完善发展好首席服务员制度。为更好的服务企业,首席服务员分包联系企业情况原则上结合“万人助万企”分包情况开展。

 

附件:新乡高新区第二批首席服务员联系服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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