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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政策】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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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2〕14号)精神,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近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河南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做好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2〕26号),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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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内容



  对因受疫情、春节等因素影响停产停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22年2月15日前实现满负荷生产的,给予10万元财政奖励对2022年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

 


申报范围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独立法人),是指纳入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且未在2021年自主申请退库的工业企业。

 


策标


 

  停工停产是指因受疫情、春节等因素影响,日均用电量低于2021年用电量峰值的30%(含)。2021年用电量峰值,即2021年用电最多月份的用电量/当月天数。

  满负荷生产是指日均用电量达到本企业2021年用电量峰值的80%,即2021年用电最多月份的用电量/当月天数*80%。

  在2022年2月15日前实现满负荷生产是指因受疫情、春节等因素影响停工停产,在2月15日实现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022年第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是指在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未停工停产,日均用电量达到本企业2021年用电量峰值的80%,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比2021年一季度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


 

  申报10万元材料清单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在统计局规上企业库截图

  3.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完整)复印件

  4. 2021年全年分月用电量及峰值计算

  5. 2022年满负荷用电证明

  6. 诚信承诺书

  7. 企业概况

  申报20万元材料清单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在统计局规上企业库截图

  3. 2021年全年分月用电量及峰值计算

  4. 2022年一季度满负荷用电证明

  5. 企业财务报表

  6. 纳税系统纳税申报表

  7. 2021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完整)复印件

  8. 诚信承诺书

  9. 企业概况


 详情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附件: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如有申报意向请及时联系属地工信部门

新乡市工信局  郭迎超  3696833

长垣市科工局  王   征  8889535

卫辉市科工局  于文帅  4495231

辉县市科工局  郜家峰  6233208

新乡县科工局  王艳彬  5589211

获嘉县科工局  邓培培  4598596

原阳县科工局  田松彪  7284458

延津县科工局  郭明慧  7691125

封丘县科工局  赵   阳    8292490

卫滨区科工局  王   茹    2826568

红旗区工信局  朱壮超  7105327

牧野区科工局  陈靖宇  6307719

凤泉区科工局  张天保  3096692

平原示范区科工局  孟少华  7553065

高新区经发局  满   羿  3539926

经开区经发和统计局  王琳珺  368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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