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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新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2020年新乡高新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根据《2020年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整改提升,持续优化我区的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情况

《评价报告》显示,我区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在部分领域取得了改革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次营商环境评价,我区总体得分为80.97分,在全省18个国家级功能区排名第5位。

总体来看,我区微观营商环境优秀,企业营商便利度有待提高。5个一级指标中,办理建筑许可、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3个指标表现优秀,开办企业、产业创新环境等2个指标表现良好。

新乡高新区营商环境评价整体表现:客观指标表现得分为82.45分,排名第3位;企业满意度表现得分为77.53分,排名第16位;总体表现80.97分,排名第5位。

新乡高新区营商环境评价各指标表现:开办企业得分为87.29分,排名第10位;办理建筑许可得分为79.00分,排名第5位;政务服务得分为91.57分,排名第1位;市场监管得分为82.13分,排名第6位;产业创新环境得分为77.34分,排名第7位。

二、任务分工

(一)开办企业

责任领导:王振海

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配合部门:税务局、高新公安分局、组织和人事局

本次评价,开办企业指标得分为87.29分,在纳入评价的18个功能区中排名第10位,较全省前沿值低4.00分,较全省平均值高1.06分。

1.现存问题

(1)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有待深化。对标先进地区改革情况,本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的机制不够完善,市场监管、税务、人社、银行等部门协同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企业正常退出及再转型的积极性。

(2)服务能力与市场主体诉求仍有差距。调查发现,一些受访企业反馈开办企业信息公示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开办企业操作指南不明确,所需资料无法做到一次性告知。也有企业提到,企业开办存在“隐性”环节,并不能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

2.整改措施

(1)不断完善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探索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使用范围,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压缩企业注销办理时间,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探索推出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推行企业注销清税承诺制。(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配合部门:税务局、高新公安分局、组织和人事局。)

(2)创新推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供“开办企业”“开办诊所”等套餐式、主题式服务。制定优化“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围绕重点产业研发、生产、流通和服务全产业链,打造“高效服务一个产业发展”的制度供给新模式。(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配合部门:税务局、高新公安分局、组织和人事局。)

(3)深化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制,探索研究名称争议解决机制。借鉴上海浦东新区经验,探索实施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和企业住所告知承诺制试点,赋予企业更大自主权,申请人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办”网上服务平台就可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制或一般登记方式。(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二)办理建筑许可

责任领导:张立鹏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本次评价,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得分为79.00分,在纳入评价的18个功能区中排名第5位,较全省前沿值低17.50分,较全省平均值高8.86分。

1.现存问题

(1)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政策改革有待持续推进。从告知承诺制落实角度看,尚未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告知承诺制。

(2)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未实现应进必进。本地工程建设审批综合窗口处于初级阶段,相关部门及市政公用服务机构未实现应进必进,企业知晓度及实际应用率仍相对偏低。

(3)相关负责部门协同性弱,企业体验感较差。评价发现,一些部门间协调较弱,存在对同一事项缺乏统一的理解认识、工作衔接不到位等问题。有受访企业反映“建筑房地产项目的办理手续比较专业,但个别工作人员对业务不了解,沟通起来比较困难”“涉及的部门实在太多了,部门之间是分开的,中间信息不同步、不衔接”“办事人员要求的东西不一样,没有标准,对业务流程不熟悉”等。

(4)中介、行政事业性收费较高,企业负担重。评价发现,受访企业认为办理建筑许可各环节涉及中介机构过多,且聘请监理、检测等费用较高,企业建设项目投资成本仍有较大压减空间。  

2.整改措施

(1)探索精细化分类审批。借鉴厦门市经验,根据资金、类别及规模等项目要素精细划分项目类型,形成项目类型分类申报及工作主线并行推进,构建全流程并联审批机制,重点提升小型建设项目快速审批机制。具体包括工程建设许可与施工许可整合办理、公共事业基础设施靠前服务、设计方案审查告知承诺制、以建设项目风险等级为依据开展现场联合检查等方面。(牵头部门: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

(2)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应进必进,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模式。打破部门壁垒,将所有投资审批部门整合纳入投资项目审批专区,打造审批服务“一窗”,有综合窗口人员承担值守功能,负责所有投资审批事项的接件、受理、出件等工作。研究实行“一站式”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流程事项。(牵头部门: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3)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取消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持续推进地质勘察、工程监理等费用减免。(牵头部门: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

(4)推广建筑工程相关保险制度。探索低风险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替代项目第三方监理工作,在新建住宅工程(包括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中推广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牵头部门: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5)开展一体化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借鉴浦东新区特斯拉项目经验,由一个部门或机构统筹负责项目全流程审批与服务的主要工作,力争实现一站式拿地开工到竣工投产的全链条审批服务体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结合建设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报批流程,提供多个专业的技术统筹、政策统筹,实施全流程服务机制。(牵头部门: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6)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告知承诺制要求,梳理重点园区特色改革清单,对上争取开展告知承诺制自主改革。借鉴苏州工业园区经验,探索“免证园区”告知,通过清理、共享、核验、承诺制等方式,申请人办理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时,无需再到园区相关部门开具证明,通过直接取消、数据调用、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等方式实现首批高频证明材料免提交,打造“免证园区”。(牵头部门: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政务服务

责任领导:赵文良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本次评价,政务服务指标得分为91.57分,在纳入评价的18个功能区中排名第1位,较全省平均值高12.44分。

1.现存问题

(1)线上政务服务方面,有受访企业表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到位,相关部门数据互通性差,缺少统一调度,给企业发展带来障碍;网络稳定性差,平台系统经常出现卡顿情况,经常遇到提交材料不成功的问题;政务服务热线回复时间长,且反馈信息作用有限。

(2)线下政务服务方面,有受访企业表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落实不到位,不同窗口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的理解与标准不一致,现场办理与网络平台办理的审核标准不统一;一次性告知不到位、不明确。

(3)在政策出台与落实方面,有受访企业表示,政策更新不及时;政策宣传和解读渠道窄,新媒体应用不够广泛;政策落地打折扣。

2.整改措施

(1)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大力推动“一网通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比例,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向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转变,逐步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真正实现让企业“一次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能不跑动就不跑动。注重企业和群众的真实需求,扩大群众实现“最多跑一次”的高频事项领域。(牵头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部门:各窗口单位。)

(2)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定期抽查网上办事职能准确度,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编制事项梳理操作手册。针对重点单位工作内容,采取内网查看、外网比对的方式,对基本信息、办事流程、网办深度、跑动次数、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查找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存在的问题,努力将办事指南精细到“颗粒化”。(牵头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部门:各窗口单位。)

(3)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牵头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部门:各窗口单位。)

(4)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政策落地督查督办。精准施策,提高产业政策的多样化和系统性。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需求,特别是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的需求,制定有效的政策工具,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数据赋能,借助大数据分析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服务。例如,横琴自贸区和浦东新区为试验区内每家企业提供专属页面,根据大数据算法和企业所在行业,产业链环节等,个性化推送政务信息,帮助企业对接优惠政策。发挥多元主体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作用。发挥基层工作人员在企业服务“最后一公里”中的价值,建立自下而上的政策信息反馈机制,增强政策的实效性。邀请企业共治,建立畅通的企业需求反馈渠道,帮助企业反映和解决实际问题;用好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的平台功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产业政策制定及咨询辅导中的价值。(牵头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部门:各窗口单位。)

(四)市场监管

责任领导:王振海

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党政办公室、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财政局、服务业促进局、组织和人事局、高新公安分局、行政综合执法局、科学技术局

本次评价,市场监管指标得分为82.13分,在纳入评价的18个功能区中排名第6位,较全省平均值高8.75分。

1.现存问题

(1)信用档案建设有待推进。重点人群、重点机构信用档案有待完善,已建立的信用档案较少。

(2)监管执法对市场环境的公平促进作用有待加强。调研数据显示,全省22.43%的受访者反馈本地区监管执法工作对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促进作用有限,另有3.04%的受访者认为本地区的监管执法工作未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2.整改措施

(1)加强商务主体信用诚信建设。建立企业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等重点人群信用档案。重点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税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等领域商务诚信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信用自律,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

(2)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应用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用产品,降低商务运行成本。(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

(3)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并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配合部门: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行政综合执法局、经济发展局、服务业促进局、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组织和人事局、高新公安分局。)

(五)产业创新环境

责任领导:张玓、张贺星、田维琳、史玉华

牵头部门:服务业促进局

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组织和人事局

产业创新环境由产业生态环境、创新创业活跃度、金融环境、开放环境、人才服务等5个二级指标组成,分别由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金融环境、开放环境)、组织和人事局具体负责。

本次评价,产业创新环境指标得分为77.34分,在纳入评价的18个功能区中排名第7位,较全省前沿值低6.55分,较全省平均值高0.60分。

1.现存问题

(1)外资吸引力有待提升。本区域2020年实际使用外资额较低,为9422.00万美元,与全省功能区前沿值存在较大差距,需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

(2)创新创业活跃度仍需提升。数据显示,本地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数量偏少,5G基站建成数量不足,创新创业基础设施完备度不够;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少,技术合同成交不活跃,创新创业引擎作用难以发挥。

(3)招商引资力度与水平有待提高。本地招商方式相对传统,不适应当前招商引资形式新变化、新需要,尤其在疫情影响下,新方法和模式运用不够。数据显示,本地2020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为65.66亿元,与全省前沿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

(4)高质量人才短缺制约区域发展。数据显示,本地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占比为6.20%,高技能人才占比为8.60%,与全省前沿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专业技术人才支撑力度偏弱,制约区域长期发展。

2.整改措施

(1)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激发创新创业活跃度。借鉴深圳市做法,加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为各类创新创业人员提供公益性、开放式、低成本的创新创业空间;瞄准国际前沿,支持研究型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前瞻性基础研究,加强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引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牵头部门:科学技术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服务业促进局、组织和人事局。)

(2)优化企业创新环境,推动科研成果有效转化。坚持创新引领,加大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推动区域合作、校企合作,加强资金支持。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落实,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借鉴浙江省做法,提升发展“互联网+”科技市场,完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牵头部门:科学技术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服务业促进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3)创新“云招商”模式,促进高质量招商引资。借鉴山东省做法,创新“云招商”模式,系统汇集各地招商引资优选项目、招商政策、营商环境、招商快讯等数据资源,组织开展线上招商会,提供一站式招商引资落地服务。提升专业化招商水平,变招商为“选商”。结合本地产业结构,聚焦主导产业“招大引强选优”,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创新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牵头部门:服务业促进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

(4)推动人才资源信息化建设,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一是优化人才公共服务,推进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实行一个系统、一个流程、一次审核、一次办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二是畅通人才流动渠道,设置常态化“绿色通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借助柔性引才方式,通过规划咨询、项目合作等实现人才智力资源共享;三是依托“互联网+”模式,完善职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和无纸化评审工作。(牵头部门:组织和人事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服务业促进局。)

(5)强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对企服务质量。一是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切实转变重资产抵押的观念,加强运用信用方式发放贷款;二是对小微企业经营、产能、订单、纳税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合理提供信用授信,充分挖掘小微企业无形资产价值,推进保证保险、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质押等业务发展;三是促进产融对接服务。促进金融机构深入对接企业,定期对规上企业资金需求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给予信贷支持,暂时不符合的进行针对性培育,确保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得到满足。(牵头部门:服务业促进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班子成员要将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优化整改提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谋划、亲自部署推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任务落实,也要注重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评价指标整改提升工作。

(二)迅速整改。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改提升工作方案》中的任务分工,深入进行分析,认真进行研究,拿出具体举措,迅速进行整改。各项整改工作务必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高标准完成,要通过逐条认真、细致、深入、迅速的整改,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为明年的营商环境评价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督查。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纪工委、组织和人事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有关部门整改提升工作进行严格的工作督导,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要把完成任务的整改情况与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挂钩,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奖优罚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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