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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我国国家中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

发布时间:2021-04-07

  摘要:以我国国家中心城市为研究对象,对当前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以及各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构建包括企业选择期、企业进入期、企业成长期、企业成熟期、企业展望期的国家中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结果表明,“十三五”期间,总体营商环境最好的依然是北京、上海、广州三座一线城市,各城市拥有自身的比较优势。同时,新一线城市在城市软环境、城市硬环境、政策执行环境、市场服务环境和问题解决环境等方面的改善幅度超过一线城市,并且两类城市间营商环境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分生命周期阶段的研究结果显示,各城市的企业选择期营商环境均有不同幅度的改善,但企业成长期和企业成熟期营商环境的改变不大,甚至部分城市有下降态势。鉴于此,在“十四五”期间,各城市应正视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力度优化企业存续期间营商环境,补齐全生命周期短板,同时密切关注国际局势的变化,推动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改革,最终实现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对比对标世界先进经济体,取得了一系列营商环境优化的积极成效。在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营商环境居全球第31位,是继2018年进入全球前50以来,再一次取得的良好成绩。优化营商环境不仅能明显提高市场经济活力,吸引大量企业进入,同时,也是我国新时代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更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特殊,肩负着国家重要的战略使命,对外是亚洲乃至世界的金融、创新、交通、信息、文化、教育枢纽城市,对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对周围城市形成强大的辐射溢出效应。因此,本文选取我国九大国家中心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在对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借鉴各研究机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构建包括企业选择期、进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展望期的全生命周期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国家中心城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概述

  目前,关于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构建可以分为两类。其一,世界银行营商环境项目小组构建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以样本经济体中的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以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获取企业在进行某项已假设好的经营活动时所花费的时间、费用及手续成本,问卷发放的对象一般为会计师、建筑师、律师等专业人士。同时,世界银行的调查人员还会查阅每一项指标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若发现与问卷结果不一致,将抽取部分企业进行验证,以确保被测评经济体的结果真实有效。该指标采取前沿距离法,对全球190个经济体进行涵盖企业全生命周期(企业开办、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供应、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处理破产、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政府采购)的测度。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是在标准化宏观经济指标外,形成的一套覆盖企业经营全生命周期的微观评估指标,评估结果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客观情况的真实反馈。但由于该指标在问卷调查中需要进行标准情景案例假设,依赖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的回应,并且其调查样本聚焦于各国大型商业调查城市以及经济体内部的正规经济,因此,在进行大范围城市对比分析时会遇到比较大的困难。

  其二,将城市竞争力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进行综合的相关指标体系。国内部分高校、研究智库以及政府部门和协会组织构建了相应的指标体系,以便对国内部分城市的营商环境进行对比分析。如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的《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由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由普华永道中国、数联铭品、财新智库、新经济发展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质量报告》;由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万博新经济研究院、中国经济传媒协会、第一财经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正如前述,企业所面临的营商环境不仅有法律法规和地方监管,还包括社会、经济、政治等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均直接或间接影响地区内企业的经营状况。因此,此类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包括了城市宏观环境的各个方面,例如生态环境、要素成本环境、市场服务环境等,研究对象得以扩展,使城市间营商环境的对比分析得以实现。上述研究报告均对我国中心城市营商环境进行了相应评价,北京、上海、广州基本处于国家中心城市中的第一梯队,西部城市与其他城市营商环境的差距在进一步缩小(参见表1)。

  上述两类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各有优缺点。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注重企业感受,从企业全生命周期入手的设置更微观和贴近企业实际感受,但由于调研对象庞大、前提假设条件苛刻,导致其难以进行大范围的拓展;而其他从城市竞争力角度入手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囊括部分与企业经营相关性较低的指标,且部分数据来源于政府内部资料,难以进行时间层面和城市层面的拓展,导致难以进行面板层面的数据分析。本文在两类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的企业全生命周期划分为理论指引,综合考虑影响企业经营不同阶段的各种因素,在考虑数据可获得性的同时,保证指标体系时间上的可延续性和研究个体的可拓展性,力争综合两类指标体系的优势,有效避免两类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城市层面营商环境优化的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提供行之有效的理论工具。同时,进一步充实有关城市层面的营商环境研究。

  二、国家中心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实施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国各地区各部门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出台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政策,并取得了积极成效。2018年至2020年间,北京、上海、广州已公布3个版本的营商环境优化方案,提及的具体举措不断升级。如北京从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1.0版35项政策,到2019年2.0版114项政策,再到3.0版204项政策;上海提出了“1+2+X”政策;广州依次提出了“336”“1210”“123”政策。其他各城市通过压缩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减少手续费用,营造了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府服务体系。如天津陆续出台“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以及《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落实“五减”“四办”和标准化审批制度,2019年为市场主体减负730亿元;重庆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接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为目标,建成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推出“知识价值贷”产品和服务,累计为5万余家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超过200亿元;成都以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为最新目标,在政务服务方面,形成网络理政政府管理模式,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实行知识产权类案件快审机制;武汉围绕“三个第一”,即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时间均有大幅度缩减;郑州按照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要求,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81.3%,“零跑动”事项155项全程网上办,2019年累计为企业减负215.4亿元;西安大力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全力打造“店小二”式的五星级政务服务,2019年累计发放再贴现143.76亿元,减税135亿元,降费64亿元,纳税人总体税费负担减轻12个百分点。

  综合而言,现阶段我国九大国家中心城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互联网助力流程缩减,开办企业越来越容易。各城市借助互联网,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北京、上海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政策,优化印章刻制服务;广州探索办理流程由“先证后照”转为“先照后证”、企业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经营范围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注册地址从“一址一照”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多项改革;重庆推行“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登记、名称资助申报、印章在线刻制等一系列改革;成都实施“承诺制”改革试点,企业开办8小时办结。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企业的开办手续为3.55个,时间为8.55天,相比2014年分别压缩67.73%和72.77%。

  第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企业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极大降低。北京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上海通过建立“一窗通”服务平台,将以往的“一审一核”改为“独任审核”,天津在“五减四办”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形成“一枚印章管审批”全贯通;武汉推行“同标准,无差别”标准化审批服务;郑州实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和首席服务,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西安大力开展“行政效能革命”,打造“店小二”式的五星级政务服务。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办理建筑许可证的手续为18个,时间为111天,相比2014年分别压缩18.18%和54.56%;获得电力供应的手续为2个,时间为32天,相比2014年分别压缩63.64%和77.65%;登记财产的手续为3.55个,时间为9天,相比2014年分别压缩11.25%和53.85%。

  第三,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事后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天津推出承诺审批制度,将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重庆形成标准统一、口径规范、内容完整目录清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郑州推行“一单惩戒,一网监管”信用监管新模式。第四,积极协调法律、金融等单位,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北京对全市各单位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培训,并对企业开展多方式政策解读;上海开通企业服务云,让专业服务机构集中入驻,集中处理企业诉求;广州设立营商环境咨询委员会,收集企业诉求,提供精准政策咨询。

  三、国家中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指标体系构建思路

  根据前述可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更多是从中小企业的需求角度入手,从法律法规层面评估中小企业的设立与运营环境,由于各种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实施与地区宏观环境密不可分,因此,本文参照世界银行的企业全生命周期维度,从供给层面构建包括企业选择、企业进入、企业成长、企业成熟、企业展望五个阶段的国家中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企业选择期指的是企业在进入投资地区前的时间段,此时间段内企业较为关注投资地区的经济、人口、环境、交通状况、国际化程度等因素,可概括为城市软环境、城市硬环境2个二级指标;企业进入期指的是企业选址后,资金进入到开始营业的时间段,此时间段内企业比较关注地区的人、财、物成本以及地方政府政策实施的执行力,可概括为政策吸引环境、政策执行环境2个二级指标;企业成长期指的是企业开始正常经营的初始期时间段,此时间段内企业关注的是能为其带来盈利和扩张的环境,如地区居民消费水平、产品销售状况、融资环境、税负等,可概括为企业盈利环境、企业扩张环境2个二级指标;企业成熟期指的是企业平稳经营的时间段,此时间段内企业更关注市场的完全竞争程度和该地区能为企业及其职工提供的生活环境,可概括为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服务环境2个二级指标;企业展望期指的是企业对未来进行规划的时间段,此时间段内企业需要考虑该地区能否提供其未来扩大经营规模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及纠纷的解决途径,以及对未来新经济趋势的把握,可概括为问题解决环境、未来展望环境2个二级指标(参见表2)

  (二)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本文构建的国家中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完整性原则。考虑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五个阶段(选择、进入、成长、成熟和展望阶段),并针对不同阶段设置企业较为关注的指标或者能体现此阶段特征的指标。二是可操作可拓展原则。本文所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种统计年鉴,不仅保证了历年数据可获取,还保证了未来能进一步对样本城市范围进行拓展。同时,参照世界银行的做法,选取2014年为样本基期,保证了数据的纵向可对比性。三是科学性原则。为避免由于每年数据变动可能对指标权重带来的影响,本文对每个二级指标设置了相同数量的三级指标,以保证在进行跨年度分析时不受权重大小的影响。

  (三)数据来源及说明

  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城市间的可对比性以及未来城市层面的纵向与横向对比,本文选取的数据均来源于年鉴数据和可获取的公开数据,具体包括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社会统计年鉴、中国房地产统计年鉴、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年鉴、中国火炬统计年鉴以及各城市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政府网站和各地方主流媒体网站,时间跨度为2014年至2018年。针对统计数据中存在的缺失值和异常值问题,本文进行以下处理:首先,将统计年鉴数据与年报数据进行核对;其次,对缺失数据采取均值插补法、平滑法进行补充;最后,搜集主流媒体网站数据进行补充。

  本指标体系中部分三级指标说明如下:空气质量采取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的天数;市民文化程度采取每百人公共图书馆藏书册数;公共交通水平采取每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国际化程度采取进出口占GDP的比重;商业用地成本采取商业营业用房平均销售价格;人力成本采取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信贷环境采取银行存贷比;城市维护成本采取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社会消费环境采取社会零售品消费总额增速;社会服务环境采取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比重;产品销售环境采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资产贡献环境采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融资环境采取贷款占GDP比重;房价收入比采取住房平均价格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外资使用环境采取实际使用外资额;企业税负程度采取企业所得税占比;医疗环境采取每万人病床数;养老环境采取城镇养老保险参保率;教育环境采取每万人专任教师数;金融环境采取金融行业从业人数占比;法律环境采取每万人律师人数;公证环境采取每万人公证人员数;司法调解环境采取每万人司法调解人数;社会组织参与度采取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比重;科技支出程度采取科学技术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高新企业发展采取国家级高新区企业人均营收;互联网使用程度采取互联网宽带接入数。

  (四)指标评价方法

  各三级指标在无量纲化处理时采用效用值法,效用值值域为[0,1],即该指标下最差值的效用为0,最优值的效用值为1。

  正向指标的无量纲化处理如下:

  其中,yijt为城市j在t年指标i的效用值,xijt为城市j在t年指标i的统计值,ximin2014为指标i在2014年的最小统计值,ximax2014为指标i在2014年的最大统计值。

  负向指标无量纲化处理如下:

  为保证年度数据的纵向与横向可对比性,本文各三级指标的权重相同,均为0.25,各二级指标的权重为0.5,各一级指标权重为0.2,在进行分层逐级加权后可获得最终的营商环境指数。

  四、国家中心城市营商环境变动分析

  (一)国家中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总体情况

  通过搜集整理相应数据,计算出的国家中心城市营商环境评价得分如表3所示。总体而言,“十三五”期间,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营商环境依然排名前三位,中西部大部分新一线城市营商环境水平也有不同幅度的上升,其中成都与西安的变化尤为明显,而天津与重庆的总体营商环境水平相较2014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为进一步观察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营商环境水平的变动情况,本文选取九大国家中心城市各阶段营商环境的均值进行分析,结果见表4。从表4可看出,我国国家中心城市的企业选择期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具体表现为城市软环境和硬环境的不断提升,极大吸引了全球企业的投资目光,庞大的消费人群、优良的空气质量、居民较高的文化程度以及合理的产业布局、便捷的交通环境和开放的国际化程度为企业的选址奠定了良好基础。在企业进入期,我国国家中心城市的营商环境先降后升,人口红利的消失以及前几年不断上涨的用地成本均导致地区的政策吸引环境下降,随着2017年“房住不炒”政策的全面铺开、人工智能机器的普及、贷款利率的下降和政府固定投资的不断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得以降低,带动企业进入期营商环境得以回升。企业在成长期和成熟期最为看重的是能否在该地区获利并扩大其经营范围,同时,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服务环境也是重要指标,“十三五”期间九大国家中心城市的平均企业成长期营商环境有一定程度的降低,而企业成熟期营商环境有一定幅度的上升,表明市场的竞争环境和服务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在企业展望期,各城市营商环境有一定程度的改善,法律市场、公证市场的不断完善,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多以及社会组织参与度的提高均会改善地区的问题解决环境,借助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科技投入的增加,地区未来展望环境也获得提高。进入“十四五”期间,我国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将更加复杂多变,全球地区冲突将不断升级,黑天鹅事件、灰犀牛事件以及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民粹主义等逆全球化浪潮都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无法预知的不确定性。因此,在如此复杂的背景下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国必须全面提高经济整体竞争力,始终关注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营商环境。

  (二)不同城市层级间的对比

  从前述分析可以看到,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的营商环境普遍好于新一线城市(天津、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对此,本文从不同阶段营商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具体见表5。

  表5表明,一线城市营商环境的总体得分高于新一线城市,但这主要体现在企业选择期、企业成熟期和企业展望期,在企业进入期和企业成长期阶段,新一线城市的营商环境情况优于一线城市。企业选择期、成熟期和展望期的三级指标主要与城市经济发展体量相关,一线城市有较高的营商环境得分亦在情理之中。值得注意的是,新一线城市在企业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进入期和成长期有较优表现,首先是其能较好地控制企业生产成本,同时能提供较为便利的融资环境和较低的税负环境。同时,新一线城市在其他三个阶段与一线城市之间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

  (三)分项指标评价结果

  为进一步观察“十三五”期间我国国家中心城市营商环境分阶段的具体变动情况,本文对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五个阶段2018年相对2014年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参见表6至表10)。

  如表6所示,我国的九个国家中心城市2018年的企业选择期营商环境相对2014年都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其中一线城市平均上升10.95%,新一线城市平均上升26.37%,而这种提升主要来自于城市软环境的大幅提升。相较2014年,新一线城市的常住人口有较大幅度增长,西安2018年常住人口1000.37万人,较2014年增长15.95%;空气质量水平也有较大幅度提高,武汉2018年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天数为249天,较2014年增加40.68%。新一线城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城市公共交通水平与城市国际化程度也在不断提升。在2016年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后,郑州持续进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2018年第三产业占比为54.67%,较2014年提高17.9%。西安是继北京、上海之后国家定位的第三个国际化大都市,2018年西安进出口占GDP比重达39.56%,较2014年提高41.84%。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在维护生态环境平衡与健康的基础上,以绿色发展方式吸引更多企业进入并进行投资将是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城市发展的重要理念。

  如表7所示,所有国家中心城市2018年的企业进入期营商环境相对2014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一线城市下降更大,为68.09%,新一线城市下降7.93%。值得注意的是,一线城市的政策吸引环境和政策执行环境具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新一线城市的政策执行环境有18.33%的上升。一线城市政策吸引环境的大幅下降主要源于商业营业用房价格的上升,北京2018年商业营业用房平均价格为38728元/平方米,较2014年上涨52.39%;上海2018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142983元,较2014年上升55.1%。成都2018年政策执行环境有较大幅度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2014年的1.83%上升到2018年的15%。迈入“十四五”期间后,需进一步降低企业的投资门槛,并持续推进国内产业升级,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吸引环境和政策执行环境。

  如表8所示,所有国家中心城市2018年的企业成长期营商环境相对2014年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总体而言,企业盈利环境下降城市较多,企业扩张环境得以提升的城市较多。一线城市中北京成长期营商环境下降较大,新一线城市中重庆的下降幅度较大,仅广州的企业盈利环境和企业扩张环境均获得提升,第三产业占比增加(上升10.75%)以及融资环境(上升19.93%)的进一步优化是其成长期营商环境获得17.11%增长的关键。进入“十四五”时期后,需进一步打破制约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同时,继续打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组合拳,让企业享受更多减税降费带来的红利,营造使企业盈利并能进一步扩张的良好成长期营商环境。

  如表9所示,一线城市与新一线城市的市场竞争环境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而市场服务环境除广州外均有不同幅度的提升。相较2014年,2018年广州商品交易市场数量下降19.19%,是其市场竞争环境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天津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金融行业企业数量占比从2014年的2.97%上升至2018年的6.56%;郑州每万人专任教师数量从2014年的147人升至2018年的174人,均极大程度提高了两座城市的市场服务环境。“十四五”期间,需进一步破除旧的体制机制和由此形成的所有制歧视,在市场竞争、获取有限资源要素等方面,各类所有制企业拥有均等机会,进一步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形壁垒。同时,加大对民生基础设施的投入,为企业经营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和服务环境。

  如表10所示,一线城市与新一线城市的企业展望环境平均而言均有上升。具体而言,新一线城市的问题解决环境在不断提高,这主要得益于不断增长的律师、公证人员及社会组织数量,其中郑州每万人律师人数有较大幅度上升。而重庆在未来展望环境方面的提升主要来自互联网宽带接入家庭数量的剧增,从2014年的540万户,增加至2018年的1274万户。进入“十四五”时期,新经济下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将为企业未来发展带来新的方向,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将引领企业走向新的发展时代。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

  1.“十三五”期间,国家中心城市中总体营商环境最好的依然是北京、上海、广州三座一线城市,其他国家中心城市也在不断赶超,其城市软环境、城市硬环境、政策执行环境、市场服务环境和问题解决环境等指标的增长幅度超过了一线城市,两类城市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

  2.一线城市和新一线城市具有各自营商环境的比较优势。得益于较大的城市体量,一线城市在企业选择期、成熟期和展望期具有较优的营商环境,新一线城市在企业进入期和成长期能提供较好的营商环境。

  3.分项指标的结果分析显示,企业选择期营商环境是2014—2018年来所有国家中心城市较为关注的方面,所有城市在城市软环境和硬环境的提升上都投入了大量资源,而后期对企业的成长因城而异。

  (二)建议

  为综合反映企业全生命周期所面临的营商环境变动,本文从供给层面出发,通过构建包含企业选择期、进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展望期等五个阶段特征的评价指标体系,选取国家中心城市作为研究样本,详细分析了国家中心城市营商环境政策的实施情况和2014—2018年间营商环境的变动情况。针对国家中心城市的营商环境优化,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力度优化企业存续期营商环境,补齐全生命周期短板,实现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每座城市应充分了解自身的比较优势与劣势,将更多资源注入到具有比较劣势的阶段,补齐全生命周期短板。同时,考虑在企业不同阶段营商环境优化的叠加效应,合理借助资源溢出效应,避免抵消效应,实现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2.正视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切实开展接地气的中小企业营商环境调研,以点带面实行全覆盖全流程营商环境优化。首先,将调研对象集中于中小企业,避免出现政府指派调研等现象,以企业的实际感受指导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方向;其次,积极开展以第三方为主导的企业营商环境调研,将调研范围由企业的获得感拓展至对宏观环境的满意度;最后,找准当前地区营商环境优化中存在的问题,溯源问题产生的根源,以点带面打通形成问题症结的所有流程,进行全覆盖的营商环境优化。

  3.紧跟经济发展新态势,倒逼营商环境优化超前引领。以评促改是以往营商环境优化评价的主要目的,但这种思路已不能适应产业变革快速化调整和企业日益多元化需求的形势。当前,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正在深刻影响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和策略,需要各地区政府在立足自身战略定位和资源要素禀赋的基础上,紧密把握未来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和特征,以未来产业发展要求来倒逼营商环境优化,进行结构性改革实现超前引领,力争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4.着重稳定企业信心,转“危”为“机”实现后疫情时期“六稳”“六保”。2019年,我国内地服务业增加值占整个GDP的53.9%,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极大冲击了服务业的发展,对整个经济产生了较大的负向影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支撑和关键动力。首先,妥善处理疫情带来的“危”。根据疫情后期的发展态势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从最初的复工复产到企业转型升级,综合短期应急与长期效应、中央与地方以及各种经济要素之间的协调;其次,实行新经济“包容期”管理等新型监管模式,搭建行业及市场等网上供需对接平台,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对技术含量高、市场需求旺的初创企业,设立专项补贴资金解决企业现金流困难,重建企业发展信心;最后,要把握后疫情时期产生的“机”。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交通物流等一些服务业带来较大的消极破坏,但数字化、智能化已逐步渗透到各行各业,要把握住互联网新经济的超常规发展,加快新旧动能间的转换,实现后疫情时期“六稳”“六保”。

  5.增强对国际局势的判断,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推动改革发展。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延续,我国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和机构被美国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对我国高技术领域吸收外资的负面影响将越来越大,并且这种负面影响的不确定性将愈发增强。愈加偏紧的外部环境加上我国较高的外向型经济依赖度,决定了从内部寻找动力进行突破才是有效应对时代变局的根本出路。首先,要精准把握国际发展趋势,包括我国自身经贸格局的变化、WTO改革趋势的变化和中美经贸摩擦的下一步发展态势;其次,要主动深化改革,继续扩大开放,提高负面清单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完善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吸引外资的国际竞争力;最后,中美贸易摩擦既是国家之间的相互伤害,也是对企业的伤害,根本上是两国企业在竞争力和效率提升上的较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过减税降费与提高创新投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从内部寻找动力的突破口。

  6.确立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坚定不移持续优化地区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0年1月开始施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能让市场更有活力和吸引力,但必须意识到,外部环境变化给我国发展带来诸多挑战,同时我国自身营商环境中依然存在短板和不足,未来仍需下大力气将营商环境优化向纵深推进,以“力度更大一些,创新更多一些,眼光更远一些,举措更实一些”为工作指引,坚定不移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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