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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22
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值此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确保全区群众欢乐、祥和、清新过节,现就全区禁燃禁放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售禁燃范围
  高新区全域内(关堤乡、朗公庙镇、振中街道办事处)。
二、禁售禁燃内容
  
高新区全面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包括开业庆典、婚丧嫁娶、节假日等。

三、禁售禁燃要求

(一)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采取“政府组织、部门联动、基层实施、社会参与”的方式,依法管理。
(二)全区各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辖区企事业单位、村庄要全面加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和管理工作,要引导人民群众移风易俗,自觉维护城乡环境。
(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区公安分局、行政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高新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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