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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9-09

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9月8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副市长王天兴带领执法检查组,对高新区《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检查通过理论考试、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检查高新区贯彻落实《条例》执法情况。市城管局局长祁新明、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翟洪凯、管委会主任王志勇、副主任王振海一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花卉市场、新谊城小区、新飞花园及一中南校区周边等地,检查门头招牌、垃圾分类、机扫作业、以克论净,以及临街公厕、便民服务点、责任区、责任商户等情况。座谈会上,管委会副主任王振海做了《深化体制改革,提升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工作汇报,从我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情况、落实《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详细汇报了我区工作,受到了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检查组成员买世蕊、路传良、文仲军、杨存亮、祁新明分别就《条例》宣传、责任区管理、垃圾分类、交通秩序治乱、公厕管理提出了积极的指导意见,希望高新区打造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城市环境,各项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

  王乐新指出,《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实现高效管理城市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在充分肯定《条例》贯彻执行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要认清《条例》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认真改进,全面提高。王乐新指出,《条例》的落实,要激励“绿线”,鼓励性的、倡导性的内容,要动脑筋想办法,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守住“底线”,有些条款,是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要加大宣传,全员参与,共治共创;处罚“红线”,严格禁止的,有法可依,严格执法,坚决处罚整治。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做好城市管理、确保群众满意。翟洪凯指出,《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市委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的需要,是回应群众关切的需要。这次检查,明暗结合,理论考试和实际检查结合,查阅资料与座谈交流结合,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结合,形式多样,直面问题,讲求实效,很受教育。下一步,一定抓紧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梳理各位领导、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规划的制定;切实抓好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从设备、人员、经费、机制等方面全方位加强环卫保障能力;持续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学好、用好《条例》,依法治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品质,倾力建设整洁、优美、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的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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