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联动!新乡这些收费全部清理规范
为规范全市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4月中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
《方案》指出,为落实国家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行为的工作部署,坚持“市县联动、行业负责、全面整改”的原则,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为重点,我市全面开展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为,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自2021年3月1日起取消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合理收费;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2021年3月1日以后仍向用户单独收取的建筑区划红线外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接入费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2021年3月1日以后,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但仍向用户收取的;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未按规定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仍单独向用户收取的;其他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各类收费项目。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宣传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相关收费政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经营服务网点、在建在售的居民小区和售楼部要在显著位置张贴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12315电话、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15平台微信等投诉举报渠道,对相关线索及时查处,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不合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