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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注意!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打响发令枪

发布时间:2020-12-07

  12月4日,我省正式打响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发令枪。通过这一行动,力争实现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助推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百园增效”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到2022年年底,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5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工作,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高效利用经验。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全省产业集聚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效率全面提高,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

  在这次“百园增效”行动中,我省将突出抓好5项重点工作。

  绘好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

  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在2021年年底前,编制完成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形成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并加快推进对产业集聚区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事项的区域评估,确保各类项目快速落地。

  织密产业集聚区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

  以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管用、好用的土地高效利用制度为目标,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将分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省市县三级上下贯通、有关部门横向联动的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

  盘活产业集聚区存量低效用地

  在全面查清产业集聚区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的面积、宗数、位置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采取限期开发、调整利用、置换盘活、依法收回、临时使用等方式,分类施策,有效处置闲置土地45万亩,并分类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盘活处置低效工业用地不少于5万亩。

  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

  各地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要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组织制定拟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建立并实施“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2020年在郑州市、开封市、濮阳市和长葛市先行实施,2021年在全省推开。

  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

  健全土地高效利用评价体系。省自然资源厅将牵头制定评价办法,对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进行全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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