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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验登合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5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的通知》(豫营商〔2022〕1号)文件精神,落实《新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整改提升方案的通知》(新工改办〔202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促进我区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验收”、“数据共享”、“一窗申请”等创新举措,实现联合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一张表单、一次申请、一套资料、一次办结,打通企业办理不动产证的“最后一公里”。在企业申请竣工验收时同步启动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工作,实现联合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一次性提供申请材料,一次性填写申请表格。各部门完成各自范围内的工作后,将数据及结果实时推送至共享平台,达到减少企业跑趟,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等目的。

三、工作职责

综合科窗口人员负责受理“验登合一”申请并将相关业务派发至相关科室。

工程建设管理科负责协调各相关科室按规定开展联合验收,并根据联合验收结果及时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形成电子文档或电子证照,实现验收即备案。

规划管理科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实意见确认书》电子证照数据的推送共享工作。

不动产管理科负责协调房屋面积测绘、权籍调查、协调楼盘表确认、行政确认等相关工作,并将《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信息及时推送;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业务办理。

四、工作流程

(一)申请“验登合一”(一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取得“联合测绘”成果后,按“验登合一”材料清单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申请。窗口人员在收到申请后,派发至相关科室。

(二)联合审批(三个工作日)

各相关科室审批人员通过工改系统共享调阅资料,实行并联审批。工程建设管理科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规定开展联合验收,现场验收通过后,工程建设管理科汇总各部门验收意见,根据联合验收结果出具《新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同时推送至工改系统。

(三)入库推送(三个工作日)

不动产管理科负责在项目联合验收完成后协调市不动产中心完成房屋测绘备案、楼盘表确认,进行行政确认等工作,并及时将成果入库推送。

(四)不动产首次登记(一个工作日,税费未缴纳期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符合登记要求的,不动产管理科正式受理首次登记申请,审核无误后在一个工作日内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建设项目未能通过联合验收,或通过联合验收但不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作退件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验登合一”申请表

2.“验登合一”授权委托书

3. 新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2023年5月15日


2023-31 “验登合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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