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关于2024年度新乡市研发平台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赋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新政文〔2021〕4号),受市科学技术局委托,高新区负责辖区内“新乡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和“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相关工作。

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乡市市级研发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和上年度评估需整改的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了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会议研究,拟认定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和1家上年度评估需整改的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改通过。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6日—6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向区科学技术局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业务电话:0373-3539907

监督电话:0373-3539937 

 

附件:1.附件1:2024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

      2.上年度评估需整改的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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