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管理制度和负面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各有关单位:

依据《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审信〔2023〕1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大厅之外无审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制定《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梳理形成《新乡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现予以公布。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等需要调整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情形,将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新乡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附件2:新乡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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