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组织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就我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变更工作通知如下:

、变更类型

(一)更名。即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二)重大变化。即企业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无论名称变更与否)。   

 时间安排

高企名称变更和重大变化审核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审核的方式。高新区科学技术局拟定于4月上旬、6月上旬、9月上旬受理并初审变更资料

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高企发生名称变更或者重大变化后,企业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向当地科技部门报告,及时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子系统里的新技术企业更名栏目填报申请书,然后提交河南省认定机构办公室账号下。

(二)汇总上报。高新区科学技术局协助企业变更类型进行判断,指导企业组织变更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三)集中审核。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次对高企变更类型进行确认并对变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变更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变更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终止其高企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四、报送内容

申报企业需《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情况汇总表》word附件-6)、变更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kfqkjk@163.com变更申材料纸质件(正本一份)报送至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0373-3539907  孙晓琳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65721369

报送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1789号高新区火炬园综合研发楼四楼(中)407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新乡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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