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27
根据《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请新乡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的通知》要求,按照《新乡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97号)的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申请新乡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工作,对2018-2019年度我区有关单位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平台等荣誉进行资金奖励,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在2018-2019年度内获得的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奖励,奖励范围及标准为:
1.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奖励标准为30万元和10万元。
2.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奖励标准为30万元和10万元。
3.对于新审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和省主导农作物品种完成单位奖励标准为10万元和5万元。
4.对于新认定的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标准为10万元。
二、申报程序
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填写《新乡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科研院所等单位填写申请书后直接报送至新乡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2020年6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1.同一单位2018、2019年度获得多项奖励,须分别填写申请书。
2.对于同一单位年度内获得多项奖励,将按照就高原则进行奖励,不再重复奖励。
3.各单位申报材料需报送至高新区科学技术局科技科,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发送《2020年新乡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苗圃 3539907
电子邮箱:kfqkjk@163.com
报送地址:高新区科学技术局(新飞大道南1789号高新区火炬园研发楼4楼407房间)
附件:
2.汇总表
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