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物医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0

  为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以下简称生物医药平台),聚集、聚合、聚变创新要素和服务资源,推动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培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四个对接”重要指示、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科技创新的新要求,认真落实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科技厅关于“一区一优势一平台”的建设要求和安排部署,聚焦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培育,围绕前沿技术研究、应用技术开发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省、市、区三级联动,推动产学研多方资源融合,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实施企业化运作,将生物医药平台打造成为生物医药领域专业的“技术创新先行者+产业生态建设者”,实现“研发、转化、服务”三位一体,建成创新引领、开放协同、共建共享、高质高效的生物医药领域协同创新共同体,为中原地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建原则

  技术创新与科技服务相结合。面向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战略,响应区域生物医药技术创新需求,加强主动引导和科研投入,形成技术创新自主持续供给能力;同时,强化研发、孵化、检测、中试、咨询等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生物医药尤其是小分子药领域产业创新成长提供专业服务。

  自主建设与资源共享相结合。优先自主建设最具发展基础、最有迫切技术创新需求的生物医药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统筹集聚市内项目、空间、人才等创新资源;同时,加强跨区域、跨领域创新资源优化整合,探索社会资源参与生物医药平台建设发展的新模式,激活存量创新资源面向产业和企业开放共享。

  机制创新与深化改革相结合。搭建机制灵活、运行高效、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创新共同体,探索更加贴近产业创新需求的科技立项制度和科研支持方式,优化市场导向管理模式、公平竞争的激励环境、鼓励创新的考核体系;同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力争推动高校院所加快科研体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等改革进程,更好释放源头创新活力。

  (三)平台架构

  生物医药平台实行“主平台+生物医药产业联盟”架构,“研究院+基金”服务模式。主平台着力打造技术研究共享、中试放大与制造和产业孵化与代工三大平台,充分整合包括新乡市生命科学公共服务平台、生物医药研发公共平台、华大基因华中中心等政府投入为主的现有平台资源,根据需要完善后续建设内容。生物医药产业联盟,包括高校院所、医院、重点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创新主体,通过资源整合,建立共建共享共用的合作机制。根据需要吸纳联盟成员单位,积极组织华兰生物等龙头企业、协调河南师范大学等驻新高校以及院所加入联盟,整合利用华兰P3实验室、高校院所等优质资源,服务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河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采取政府主导建设、市场化运营的模式,先期设立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同步启动“三无”事业单位批建工作。依托新乡中鼎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我市现有基金,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平台相关项目。

  (四)功能定位

  生物医药平台是面向生物医药领域关键技术与前沿技术研发,强化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支撑的战略性研发平台;是推动先进适用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及产业渗透,推进优质创新项目落地、成长及壮大的领先性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与专业孵化服务平台;是赋能生物医药领域创新资源跨区域、跨行业汇聚整合,激活生物医药产业富余中试、检测和制造能力的全要素科技服务平台。

  二、组织架构

  生物医药平台由河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法人主体运营,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具体组织架构如下:

  (一)理事会

  理事会是生物医药平台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生物医药平台规划、建设方案的审定;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考核生物医药平台运营绩效;讨论确定理事会成员增设、变动;聘任、考核院长,评估名誉院长(首席服务官)年度工作。理事会由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视情况增加其他投资主体单位代表。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等职位,每届任期五年。

  (二)专家咨询委员会

  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生物医药领域专家、企业家、投资者等多元主体形成,负责向理事会提供决策咨询与建议。专家咨询委员会独立为理事会决策和河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科研立项提供咨询服务,不从属于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工作经费保障由研究院负责。

  (三)双院长

  院长由理事会研究聘任。设名誉院长(首席服务官)1名,由新乡高新区领导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各类资源支持生物医药平台建设。设院长1名,实行市场化聘任制,负责生物医药平台运营管理工作。

  (四)职能部门

  主要设财务金融管理部、技术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等职能部门。财务金融管理部主要负责资金使用与管理,对接联系新乡中鼎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我市现有基金以及其他社会资本等。技术管理部主要负责制定与执行技术战略和技术方向,运营与维护主平台设备资源,运营生物医药产业联盟,对接联系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提供日常运营保障。后续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其他职能部门。

  三、运行模式

  生物医药平台实行政府主导下的“经营市场化、管理企业化、服务专业化”运作与治理模式,建立信息披露和年度报告制度,履行配合审计督察、绩效评估等义务。

  (一)河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

  人员管理上,建立“政府+市场”“专职+兼职”的管理与科研队伍。政府人员主要是名誉院长(首席服务官),编制、岗位、薪酬发放方式挂靠原部门;市场化聘任专职人员主要是院长及研究院职能部门服务人员;市场化聘任兼职人员主要是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技术部流动服务人员,可采用专家费、项目绩效、长期工资等多种形式支付薪酬。支持与重点企业联合招引专家,灵活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

  项目运行上,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项目立项机制,实行研发项目带头人负责制,对前沿技术攻关项目试点科研经费包干制。通过内部科研立项模式开展成果转化服务、技术研发服务、综合创新服务与前沿技术攻关等业务。项目立项后,由项目带头人主导项目研发工作,研究院提供研发过程全流程服务与管理。在前沿技术攻关项目经费使用上,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带头人自主决定使用。

  项目经费保障上,构建分类分层、拨投结合支持模式。通过财政资金支持、新乡中鼎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我市现有基金投入等方式形成项目科研经费资金池,用于支持成果转化服务、前沿技术攻关业务等生物医药平台主导型项目。科研项目立项初期,以财政资金作为科研起步经费。院士、国家级科研项目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成果或主导攻关的项目,按“一事一议”确定支持方式和支持金额;一般项目,通过技术和市场化评估,由新乡中鼎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我市现有基金等社会资本给予支持。

  盈利模式上,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除享受省、市、区建设经费、运营经费、科研经费支持,争取国家科研经费外,平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收益主要包括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经费、合作研发收益;成果转化、检验检测、制造代工、技术与政策咨询等服务收益;无形资产出资参与设立或入股的创新创业企业获得的股权收益等。此外,在积累形成一定自有核心技术后,强化专利保护与运用,探索专利授权收益。

  (二)生物医药产业联盟

  由河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牵头高校院所、重点企业、医院成立生物医药产业联盟。联盟整合各类生物医药创新资源,形成共建共享的开放服务生态。联盟以生物医药平台完善建设为核心,坚持“谁投入、谁收益”“谁服务、谁收益”的原则进行收益分配。

  (三)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依托新乡中鼎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我市现有基金,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平台前沿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成果衍生孵化项目。

  四、政策支持

  (一)赋予经营管理自主权。出台“鼓励科技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制度文件,对生物医药平台充分授权,省、市、区三级拨付资金由生物医药平台自主安排。赋予项目带头人最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项目经费使用试点“包干制”,不设科目比例限制,在研究方向不变、申报指标不降低的前提下,项目带头人具有自主选择和调整技术路线的权利,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可采用特事特办、不招投标的采购机制,缩短采购周期。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市、区三级财政资金作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用于生物医药平台建设。新乡市、新乡高新区要把生物医药平台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在资金、人员要素等方面给予足额保障。各子平台厂房、实验设备等硬件设施投入经费按照原定投资方案推进;为保障平台正常启动与持续运营,建设之初由财政筹措资金保障运营和科研经费,实现良性运转后,将由新乡中鼎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我市现有基金、企业投入等社会资本进行支持。

  (三)支持生物医药平台生态建设。优先向生物医药平台导入高端人才、优质项目。开辟人才评价和认定绿色通道,支持生物医药平台引进的人才享受相关政策。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携科技成果到生物医药平台开展技术开发和创办企业。支持打造中部地区研发设备最齐全、中试条件最成熟的生物医药研发平台。

  五、组织实施

  市政府成立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物医药平台建设的全面工作,制定平台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确定平台筹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平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平台组织架构图

  

  附 件

  平台组织架构图


相关链接:《生物医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建设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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