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31
本局于2025年3月28日受理新乡市张伯士科技培训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9日。
申 请 人:张晓波
公司地址:新乡市高新区27号街坊丰华路13号营业楼东数4号
经营范围:科技培训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波 | 男 | 河南省 新乡市 | |
主要负责人 | 张新园 | 男 | 河南省 新乡市 | |
财务 | 王飞飞 | 男 | 河南省 新乡市 | |
教研 | 王大翔 | 男 | 河南省 新乡市 | |
教研 | 荆娜 | 女 | 河南省 新乡市 | |
教研 | 于梦婷 | 女 | 河南省 新乡市 | |
安保 | 刘力源 | 男 | 河南省 新乡市 |
根据《行政许可法》、《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相关规定,参照《新乡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373-3539907
单 位: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局
通讯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1789号火炬园研发楼407室
邮 编:453000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