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河南新乡市开发区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通讯地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西二楼209房间)
电话传真:0373-353999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3月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注册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新乡市开发区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 新乡市高新区德源路与107国道东北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 | 河南莱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一、项目性质:扩建。 二、审批内容 开发区110kV变电站主变户外布置,终期规划3×63MVA主变,110kV出线4回;已建1台主变(1#),容量为63MVA,已建110kV出线2回。本期扩建2#主变,容量为63MVA,新增110kV主变进线间隔1个,不新增110kV出线。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均在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项目总投资9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1万元。 | 运行期: (1)水污染物 ①本期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污水产生量。变电站运检人员及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固体废物 ①变电站值班人员及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变电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即产生即处理,不在变电站内存放,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统一运送至集中建设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③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④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3)声环境 ①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新建主变压器1m处声压级控制在63.7dB(A)以内。 ②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4)电磁环境 ①建设单位运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围栏外四周工频电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 ②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设立相应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变电站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变电站周围的停留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