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同意新乡市苏新职业培训学校新增(变更)职业(工种)的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2-11

新开组织人事准许字20252

 

新乡市苏新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5年2月6日提出新增(变更)职业(工种)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2月6日受理。

准予许可的理由:经现场核查,你学校有与拟培训职业(工种)类别相适应的师资、场地、设备、器材等,具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的条件。

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乡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人社〔2024〕53号)文件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增加(变更)项目:电工、西式面点师、农业经理人、互联网营销师、农艺工、园艺工、美容师(工种)。有效期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7年6月17日。

 

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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