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1-17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豫财税政〔2019〕22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等文件要求,招用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持有《就业创业证》,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认定证明,现将申请认定企业河南鼎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材料及人员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向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口头或书面反映。
监督电话:0373-3536355
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花名册
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5年1月15日
附件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花名册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河南鼎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招用人员类型 | 劳动合同 起止时间 | 参保时间 |
1 | 陈明超 | 男 | 410727********3515 | ① | 2023年1月-2032年12月 | 2023年2月-2024年12月 |
2 | 李怀强 | 男 | 411527********103X | ① | 2023年7月-2026年7月 | 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
3 | 潘毅宾 | 男 | 411121********3036 | ① | 2023年1月-2025年12月 | 2023年2月-2024年12月 |
4 | 秦喜坤 | 女 | 411627********3329 | ① | 2023年7月-2026年7月 | 2023年7月-2024年12月 |
5 | 刘 丹 | 女 | 410721********3568 | ② | 2024年7月-2027年7月 | 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
6 | 孙 琳 | 女 | 410721********3627 | ② | 2023年3月-2026年3月 | 2023年6月-2024年12月 |
单位负责人:马冠军 经 办 人:于振伟
联系电话:13849386667 填报时间:2025年1月15日
备注:1. “招用人员类型”填写数字代码:①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原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2.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填写合同起止年月。
3. “参保时间”填写员工在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起止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