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保护科。
电话和传真: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西二楼209房间)(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鼎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3000吨一水肌酸、10000吨30%肌氨酸溶液项目 | 新乡市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乡市高新区牧野大道(南)2369号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于现有厂区内投资2000万元对双Bz生产线进行改造,生产肌氨酸、一水肌酸。 | 1、废气:废气主要为储罐废气、催化反应废气、加成反应废气、四效蒸发废气、粉碎包装废气、危废焚烧炉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实验室废气等。储罐废气和经两级水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的加成反应废气依托现有治理措施,一同进入水喷淋+RTO蓄热式热氧化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催化反应废气经本次新建的冷却降温+气液分离+水洗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放空管放空。四效蒸发废气依托现有治理措施,经一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实验室废气及危废贮存库外排废气与经UV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气一同依托现有的水喷淋+碱吸收+生物滴滤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包装废气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危废焚烧炉废气依托现有治理措施,经SNCR脱硝+水冷旋风除尘+半干急冷吸收+干式脱酸+布袋除尘+碱喷淋装处理后,尾气经36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水洗废水、过滤洗涤废水经四效蒸发器蒸发,污冷凝水进入吹脱塔吹脱之后的废水与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真空泵废水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与去离子水制备浓水、供热系统排水、循环冷却系统废水一同经厂区总排口排放,经园区管网进入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四效蒸发器污盐、废导热油、废碱液、袋式除尘器收尘、废滤芯、废催化块、焚烧飞灰灰渣)于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