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07
新开组织人事准许字〔2024〕第9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 河南沣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住 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10号街坊老土地
食品有限公司标准厂房511、513室
法定代表人:张文寿
你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号:新开组织人事〔2024〕第14号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地址变更为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宝山路87号。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