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4年10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发布日期:2024-10-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保护科。

电话和传真: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西二楼209房间)(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豫北转向系统(新乡)股份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智能转向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乡市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牧野大道2398号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新能源汽车智能转向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为清洗废水和湿式机械加工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含油污泥、废油桶)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车间密闭、距离衰减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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