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乡市胜达过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室增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通讯地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西二楼209房间)
电话传真:0373-353999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8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注册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室内X射线探伤室增建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德源西路200号 | 新乡市胜达过滤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万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一、项目性质:扩建。 二、审批内容 (一)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德源西路以南3期工程厂房内,拟建设1座X射线探伤室(配套有操作室、迷道、评片室、暗室和洗片室),拟购置1台XXGHP-3505T便携式工业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开展室内探伤活动,不进行室外探伤。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万元。 | 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划分监督区和控制区,设置电离辐射标志、警戒线和相应指示牌;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监测仪器和辐射防护用品。 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