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21
新开组织人事准许字〔2024〕第7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 新乡高发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住 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华兰大道470号
院内北楼216室
法定代表人:王卫霞
你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业务申请(受理号:新开组织人事〔2024〕第11号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旺旺。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4年8月21日
本决定书已于 收到。
接收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