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关于2024年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8

为进一步满足我区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综〔2019〕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实际,2024年8月7日开展了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8月7日至8月11日。

 

附件:高新区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评审结果表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4年8月7日    


关闭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