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25
新开组织人事准许字〔2024〕第6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 新乡市珊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住 址):河南省新乡市开发区27号丽水华庭24-25号楼北楼3号营业房二楼
法定代表人:吴桂荣
你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业务申请(受理号:新开组织人事〔2024〕第10号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豫劳派41077121003)。
请在接到本决定后10日内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经营范围相应变更手续。
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