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9

各有关单位: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不仅和经济、就业、区域创新生态息息相关,还关乎我省创新驱动战略和建设全国一流创新高地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我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现就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驻区企业自主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在线完成企业参评信息填报,填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参评提交材料过程中,企业需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作为评价入库责任主体,企业须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2.区科学技术局将对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报送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核验,加强对直通车条件相关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的审验,严把入库企业质量关。对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和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区科学技术局将在公示前开展实地核查,并在平台填写实地核查结果。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在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平台公告。

3.区科学技术局对审核通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定期开展动态跟踪服务,及时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研发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高水平服务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4.区科学技术局将结合省科技厅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部署,综合运用即时监督、异议复核、动态监测、集中抽查等手段,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信息数据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处理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服务管理过程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妥善处理异议、投诉、举报信息,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联系电话:

区科学技术局:0373-3539907

系统技术支持:0371-61653692

 

附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用户手册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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