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0

区属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22〕35号)等规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新乡高新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满足决策时效性,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及材料归档工作。

  二、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2024520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新乡附属医院暨新乡市人民医院项目

社会事务局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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