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4年3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发布日期:2024-03-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保护科。

电话和传真: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西二楼209房间)(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人免疫球蛋白类产品技术升级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新乡市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南环路与新二街交叉路口东南角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于现有南厂区内投资21000万元对人免疫球蛋白类产品生产线进行改造。

1、废气:废气主要为乙醇储存废气、乙醇回收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配液间废气。乙醇储存废气和乙醇回收废气依托现有已批复的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筒P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已批复的碱喷淋+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7m排气筒P3排放;配液间废气依

托现有已批复的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27m高排气筒P4排放。

2、废水:亲和层析废水、各超滤废水、乙醇回收废水于调节池混合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两级A/O+沉淀+消毒)处理,与纯化水及注射水制备浓

水一同于厂区总排口排放,排入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废滤膜、层析废凝胶、不合格

产品、废活性炭)于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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