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04
区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相关部门:
经查,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高新区东孟湿地公园(南湖公园)项目存在不按图纸施工情况,暴露出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制度不完善、思想麻痹、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不强,未认真履行监理责任,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扣除项目总监王宗寒个人信用分6分,录入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公示一年。望相关企业引以为戒,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高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