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10
新开组织人事准许字〔2023〕第17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 河南佳信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创业路创客小镇创新楼205室
法定代表人:刘晓晓
你公司于2023年11月0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单位延续行政许可业务申请(受理号:新开组织人事〔2023〕第17号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限为:2023年11月18日至2026年11月17日。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