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18
新开组织人事准许字〔2023〕第14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 河南群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新飞大道1789号高新区火炬园综合研发楼A座4F(B-D)(27-2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马晓彬
你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的变更业务申请(受理号:新开组织人事准许字〔2023〕第14号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的变更。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新乡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