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23
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3〕22号)、《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3〕3号),新乡高新区财政局决定对相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现将受检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1.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局
2.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新乡高新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