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23
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公示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新乡高新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0万元(新财预〔2023〕35号),区级财政衔接资金45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有政策依据,必须符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
2、必须量力而行,结合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
3、必须公开公正,项目确定实行联合会审、科学决策的筛选机制。
三、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2023年新乡高新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情况表。
责任单位:高新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373-3539861
电子邮箱:gxqczj0101@126.com
(附件)2023年新乡高新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情况表
高新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