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19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初审、专家评审,对受理的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6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新乡高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联系地址:新乡高新区火炬园综合楼3-4-4室
邮政编码:453000
咨询电话:0373-3539980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