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3
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新乡高新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0万元,指标文《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新财预〔2023〕35号)。
二、分配原则
经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有政策依据,必须符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
2.必须量力而行,结合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
3.必须公开公正,项目确定实行联合会审、科学决策的筛选机制。
三、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2023年新乡高新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情况表(二)
责任单位: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监督电话:0373-3539876,12317
电子邮箱:gxqnb2021@163.com
附件:2023年新乡高新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情况表(二)
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