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9号)、《新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乡振〔2021〕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2023年项目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30日,共计10天。
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共入库4个项目,涉及资金75万元。具体情况见附件。
责任单位: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监督电话:0373-3539876
电子邮箱:gxqnb2021@163.com
附件:2023年度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统计表
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