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2年1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西二楼209房间)(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处理1800吨血液制品智能化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南环路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在新厂区建设,主要产品为血液制品,含白蛋白类、免疫球蛋白类和凝血因子类三大类产品,年投浆量1800

1、废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300m3/d,采用水解酸化+两级A/O+沉淀+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纯化浓水、注射水制备废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一起经厂区总排口排放贾屯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之后排入东孟姜女河

2、废气:锅炉废气低氮燃烧后经17m排气筒(1#)排放,乙醇回收及乙醇储存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7m排气筒(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全封闭负压抽吸后与危废间负压抽出的废气一起进入“碱喷淋+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7m排气筒(3#)排放,压滤及配液间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27m排气筒(4#)排放,动物房车间净化系统排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7m排气筒(5#)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合格血浆废包装袋、废硅胶隔膜、血检废耗材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条件处理后豁免运输及处置环节,按生活垃圾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其他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全部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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