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保护科。
电话和传真: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西二楼209房间)(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泰莱国为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河南泰莱国为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 | 新乡市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华大基因华中中心三楼 | 河南豫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 | 1、废气:本项目研发实验产生的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收集后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实验废水、浓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酸碱中和+微电解+沉淀+过滤吸附+消毒)处理后经管网排入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实验材料、污泥、废紫外灯管、废过滤器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