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2-07-28

 新乡市天马彩板门窗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 新乡县国用(2010)第007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单位保证上述情况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此而引起的不动产权属等纠纷,与不动产登记机构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新乡市天马彩板门窗有限公司

202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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