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 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170013879 | 新乡市博瑞置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410702007032GB00003000000000 | 振中路以东,河南师范大学以北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2021)豫0702执5466-1号 |
2 |
公告单位:新乡高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2022 年 08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