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保护科。
电话和传真: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西二楼209房间)(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豫北转向系统(新乡)有限公司 | 汽车转向器热处理产能提升项目 | 新乡市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牧野大道2398号 | 新乡市一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汽车转向器热处理产能提升项目 | 1、废气:本项目渗碳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清洗、淬火、回火废气经密闭管道输 送,以上废气一并通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治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入1台袋式除尘器治理,尾气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后经管网排入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废油、污水处理含有污泥、 废活性炭、废催化板)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车间密闭、距离衰减等措施。 | / |
2 |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航空引气子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 | 新乡市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南二环与新儒街交叉口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拟建厂房建设航空引气子系统等机载产品产能提升项目 | 1、废气:本项目油类试验台试验经集气罩与碳氢清洗台蒸馏回收废气共用一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车间3m(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研磨、切割、钎焊经密闭+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荧光渗透检测线废水经自带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经管网排污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蒸馏残液、检测废液、废石英砂滤料)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厂房密闭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