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开组织人事许注销字〔2022〕第2号

发布日期:2022-06-16

河南群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1年 9月17日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豫劳派41077121006)行政许可,现因你(单位)2022年6月3日申请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本机关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注销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的行政许可。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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