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开组织人事许注销字〔2022〕第3号

发布日期:2022-06-21

新乡市无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613日提出申请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业务,本机关于2022613日受理。经研究,同意核销你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业务。

请在接到本通知后10日内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注销手续,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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