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2-05-27

 新乡高发氢能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 东环路防护绿地以东、规划高新西路以南、规划路以西、规划南二环路防护绿地以北 的 豫(2019)新乡市不动产权第005638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本单位保证上述情况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此而引起的不动产权属等纠纷,与不动产登记机构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新乡高发氢能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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