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保护科。
电话和传真:0373-3539994
通讯地址: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西二楼209房间)(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银源聚创水性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10000吨水性环保材料项目 | 新乡市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新乡高新技术开发区)航空航天制造产业园C5栋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年产10000吨水性环保材料项目 | 1、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一次分散、二次分散、灌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纯水制备废水、设备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滤袋)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