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16
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经营范围包括: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房屋租赁、股权投资管理、土地开发等,集融资、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综合性国有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6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因工作性质需要,报名具体条件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研究生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7.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2日16: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登记表》(表内所有内容均为必填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白底、蓝底、红底),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2M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筛选,综合报考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资格证书、职称等方面因素择优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
2.资格复审
对入围面试的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报名审核合格后,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加5分。
4.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如出现成绩相同,则加试5分钟,成绩按加试成绩计算。
5.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所报考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通过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和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资福利待遇
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并向新乡高新区管委会进行劳务派遣,正式上岗。
劳务派遣人员实发工资约3500元/月(社保费用由单位承担)。
五、其他说明
(一)拟聘用的人员需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本次招聘事宜将通过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本公告由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7066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373-3537389
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