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布新乡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9

各有关部门、驻区单位: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0﹞4号),经梳理汇总形成《新乡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共包括32项随机抽查事项,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驻区单位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使行政职权,接受社会监督。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动必须调整或新增随机抽查事项的,由实施部门提出,报牵头部门确认后进行动态调整。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驻区单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抽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市场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新乡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新乡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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